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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必修课:当医生遇上官司,如何面对? | 医眼看法

时间:2018-09-30 07:00:31 栏目:段子

医生必修课:当医生遇上官司,如何面对? | 医眼看法



导读

身边的医生朋友已经有很多人上过法庭,听他们的陈述,感觉真的很惨,被患方律师质问得哑口无言。



来源:医脉通

作者:刘严 梁雨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医生必修课:当医生遇上官司,如何面对? | 医眼看法


去年,一个在内分泌科工作的医生朋友 Dr. W 打电话给老刘,说是科室一老年患者病情突然加重,后转入ICU不治身亡。患者家属认为医方诊治有过错,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走上了诉讼的道路。于是,科室主任被迫要出席鉴定听证会,患者的主管医生已经在家属先期“维权”的过程中离职,而 Dr. W 则临危受命必须要给主任写一份鉴定陈述意见。在与朋友多次沟通后,老刘给了一些意见,而最后并没有得到主任的认可。鉴定后,Dr. W 又打电话来,说鉴定中心的意见可能是次要责任,感觉有些冤。昨天,老刘竟然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看到了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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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患者老年女性,83岁,因“间断咳嗽、咳痰30年,加重伴发热1天”入院,住院2天后自动出院,出院诊断为“肺炎、COPD、2型糖尿病、糖尿病性肾病、心动过缓、左心肥大、一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包积液、甲减、电解质代谢紊乱、贫血、低蛋白血症、右肾囊肿”。


在出院5天后,患者“因头晕、恶心、呕吐12小时,言语不清2小时”再次入院,诊断为“高血压3级、低血糖症、2型糖尿病、糖尿病性肾病、慢性肾衰竭、甲减、COPD、肺炎、贫血、脑梗死”,入院治疗2月余后病情突然加重,出现呼吸急促、表情痛苦、血压下降等,抢救无效死亡


患方认为医方未尽全面诊疗义务,存在误诊、误治、过度治疗、监护不当、用药错误等多种严重过失,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20万元。医方认为诊疗行为无过错,仅同意赔偿5000~7500元的精神抚慰金。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书指出


1.医方初步诊断成立,入院治疗有指征,医方无过错


2.患者有甲减病史,长期服药,医方在患者入院后第5天才行甲状腺功能检查,第7天才开始左甲状腺素钠口服,并且甲功检查结果显示甲状腺功能减低,认为医方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对患者造成不利影响,存在缺陷


3.入院首程记录记载“患者要求暂不抽血及其他检查”,入院第三天病程记录记载“患者家属现拒绝给患者抽血检查”,尽管送检病历病程记录中有相关记载,但未见患方知情同意签字应认为医方告知义务履行不完全,存在不足


4.患者入院时病情危重,存在慢性肾功衰竭等多种基础病,给予一级护理,但一级护理执行不到位,护理记录中没有24小时出入量的记载,患者住院一直未留便化验,应认为医方注意义务不到位,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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