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人事,想了解员工发生工伤后,对于就医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