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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315,消费维权指南!

时间:2024-03-23 11:34:42 栏目:新闻

消费者的大权力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珍爱的宣传,促进列国和区域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局限内更好地珍爱消费者权益。

凭据《..消费者权益珍爱法》《..产物质量法》《..民法公则》等司法划定,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或接管办事时首要享有以下权力:

1

平安权 /

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接管办事时享有人身、产业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力。

2

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形的权力。

3

选择权 /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办事的权力。

4

平正生意权 /

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或接管办事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钱合理、计量准确等平正生意前提,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生意行为。

5

求偿权 /

消费者因购置、使用商品或许接管办事受到人身、产业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力。

6

结社权 /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社会整体的权力。

7

获得常识权 /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珍爱方面的常识的权力。

8

受尊敬权 /

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接管办事时,享有人格庄严、民族习惯获得尊敬的权力。


一、消费者维权的五条途径

《..消费者权益珍爱法》第三十九条划定消费者和经营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经由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息争;
(2)恳求消费者协会或许依法成立的其他调整组织调整;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凭据与经营者杀青的仲裁和谈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二、消费者投诉需要供应的材料

(1)投诉人的姓名、德律号码、通信地址;
(2)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3)具体的投诉恳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4)可以证实购置、使用商品或接管办事与蒙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包罗单子凭证、三包卡等。

三、消费者应具备的证据意识

消费者在消费运动中一旦权益受到损害,可否供应相关有力的证据,是投诉(或申诉、告状)维权可否成功的要害,是以,在平常消费运动中应增强证据的收集、留存意识。具体应注重以下几点:

(1)购置商品或接管办事时必然要就地索取并妥帖留存好作为消费凭证的单子。尽或者避免事后索要单子,因为生意已经成交,此时商家会以各类来由来推诿而拒绝。

(2)购物发票中填写的内容必需真实、具体、完整。如生意日期、商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钱、经手人等,并必需加盖章章。对于一些特别商品,如手机、车辆、家电产物等,还应凭据具体情形,填写该商品的串号、编号、动员机号和车架号等。

(3)商品解说书、三包卡、包装物以及商家的承诺卡都是生意凭证或证据之一,不该随意丢失。

(4)消费者在使用、保管新购置的商品时,应稀奇注重细心爱护,尽或者不要留有显着的外观磨损和损坏陈迹,以减小维权难度。

(5)发生产业和人身危险事件,要经由有关部门和现场目击者取得现场证据,如照片、查询笔录、查询定见或结论、事变判定、目击者证实等,以证实消费者是在正常使用商品情形下发生的消费损害。

(6)对凭借生活常识不克直接判断和确认责任,且双方当事人对商品或办事质量存在争议的,消费者应经由相关权势部门认定或专业机构检测、判定来取得证据。

(7)要擅长用书面合同珍爱本身的正当权益。对于一些数额较大的特别消费,如购置汽车、大型农业机械、商品房、衡宇装修、电信办事,或需要先付款(包罗预付部门款子和预缴定金)后交货的生意生意,该当签署生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责任以及违约补偿体式、数额。如经营者已制订有花样合同的,不该轻率签字,要卖力看清弄懂合同条目寄义,若有晦气于维护消费者好处的,或没有违约责任条目的,消费者应要求点窜或补充条目,或许签署增补和谈。



转载声明:

文章内容起原于中国消费者协会、人民日报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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