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接到各类咨询来电,例如“我在公司历久伏案工作,得了颈椎病,这算不算是职业病呢?”“我在电焊工岗位工作已10年,比来感受耳鸣、听力下降,去本地病院耳鼻喉科就诊,大夫示知我或者是职业性噪声聋,我能够申请职业病吗”“我是一名教师,因为长时间过度用嗓,得了咽炎,这能够申请职业病工伤吗?”
上述说起的颈椎病、职业性噪声聋、咽炎,究竟哪个是职业病呢?
职业病与工作相关疾病是一回事吗?让我们一路来认识一下职业病的相关常识吧!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划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元单子和个别经济组织等用人单元单子的劳动者在职业运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身分而引起的疾病。”
人人平常所说的“职业病”好比鼠标手、肩周炎、颈椎病等,实际上是工作相关疾病,而工作相关疾病并不等同于法定职业病。
若何判断是不是法定职业病呢?
组成法定职业病需知足以下四个前提:
1. 染病的主体是用人单元单子的劳动者;
2. 必需是在从事职业运动的过程中发生的疾病;
3. 染病原因是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身分;
4. 所患疾病是职业病目录所列病种。
我法律定职业病有哪些?
国度《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法定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身分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流行症、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共10大类132种。
猜忌本身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劳动者猜忌本身得了职业病,能够向用人单元单子地点地、本人户籍地点地或许经常栖身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
是以,若是职业健康搜检时,被示知疑似职业病,或许平时工作中猜忌本身患上职业病,首先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而不是进行职业病判定!
什么情形下进行职业病判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实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地点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判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接到诊断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判定组织地点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判定,省级判定为最终判定。
收到职业病诊断证实书后,若劳动者和用人单元单子对诊断结论无贰言,可直接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无需进行职业病判定哦!
监审:姜 珲
审核:贾文娟
编辑:崔海燕
起原:青岛疾病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