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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支持未盈利生物医药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8-09-05 02:40:59 栏目:新闻

导语:近日,证监会发布的一则《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第一次会议第1180号(财税金融类110号)提案答复的函》提到,对《关于支持盈利生物制药企业在A股创业板上市融资的提案》已收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在回函表示,将依法创造条件引导尚未盈利或未弥补亏损的生物医药等创新企业发行股权类融资工具并在境内上市,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未盈利生物制药企业或可以在A股创业板上市。


证监会将支持未盈利生物医药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根据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达3485家,2017年全年共419家企业实现IPO,融资2186亿元。全年新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近80%,其中生物医药企业32家,融资147亿元。近两年,医药企业扎堆IPO,但在A股上市的却并不多。截至2018年上半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达3547家,2018年上半年共63家企业实现IPO,融资923亿元,其中生物医药企业3家,融资31.7亿元。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采取多种举措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条件的生物医药等创新高科技企业在境内上市。


2014年5月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适当降低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财务准入门槛,取消净利润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允许收入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只需有一年盈利记录即可上市,扩大了服务企业的覆盖面,从而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需要扶持的创新高科技企业。


2016年1月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将独立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优化发行条件,突出审核重点,方便企业融资。


为了依法创造条件引导尚未盈利或未弥补亏损的生物医药等创新企业发行股权类融资工具并在境内上市,2018年3月30日,..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证监会将选取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生物医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作为试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受理审核试点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同时,《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证券发行条件,解决部分创新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但可能存在尚未盈利或未弥补亏损的情形。针对创新企业在特定发展阶段高成长、高投入、实现盈利的周期较长等特点,按照《证券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我会修改了《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高科技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上市。


今年4月24日,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海外上市的创新产业企业赴港上市。条件是上市时的预期市值不少于15亿港元,申请人必须展示外购许可技术或外购所得核心产品的研发进度,而核心产品研发至少要有12个月,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经通过概念阶段进入第二期或第三期临床试验等。如果公司从事药剂或生物产品研发,必须拥有多项潜在产品,而从事医疗机械就允许只拥有一种设备产品。同时,申请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在上市前的最少6个月需要得到1名资深投资者提供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并不得在公开招股前撤回;而对于不同股权架构的发行人,港交所则要求拟上市企业上市最低预期市值需要达到400亿港元;如果预期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


在港交所新政落地之后,歌礼药业作为首个“吃螃蟹者”敲开了港交所的大门,递交了上市申请,截至到目前,已有华领医药、盟科医药、信达生物制药、方达医药、百济神州、君实医药、亚盛医药、迈博药业等生物科技企业相继递交招股说明书申请上市。这些企业中,除了歌礼和信达等企业有药物完成临床试验提交了新药申请外,大多企业仍处于亏损和临床阶段。


不过,对于生物医药企业的“赴港热”,一些分析人士表示,生物医药企业应该从更加综合的角度来权衡赴港IPO的利弊,美国重达律所(Jones Day)的银行家Alan Seem认为,一方面,赴港上市存在不可否认的风险,因为当有更多来自香港和中国内陆的散户参与市场时,往往可能带来本土市场的波动。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进入香港市场也可能意味着获得更高的估值,为公司增加收益。


文章来源: 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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