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许昌检察院抗诉““爱生活融E购””特大..案量刑畸轻!18人改判

时间:2018-11-28 15:45:16 栏目:新闻

许昌检察院抗诉““爱生活融E购””特大..案量刑畸轻!18人改判

10月30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的被告人王茂华、周兆辉等37人组织、领导..活动一案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检察机关支持抗诉意见被采纳,该案中18名被告人被依法改判,刑期分别增加两个月至两年,缓刑考验期分别增加四个月至一年,其中首要分子王茂华、周兆辉刑期均由原判有期徒刑六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



经审查,该案被告人王茂华、周兆辉二人共谋后,于2016年5月开设“爱生活融E购”互联网购物..,以消费积分、高额返利的模式引诱、发展下线会员,并在全国范围招募区域代理人员组织、发展会员。


截止2017年1月10日案发时,该..发展区域代理商464人,会员达数十万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2017年12月26日,该案由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3月29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王茂华、周兆辉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他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刑期。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判决结果后,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为由,于4月8日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并报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审查后,部分支持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并于7月31日派员出庭支持抗诉。





9月7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桂平依法列席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针对该案一审量刑畸轻等问题发表抗诉意见,张桂平检察长围绕量刑考量因素、同类犯罪司法裁判对比、纵向后续影响、刑事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市中级法院审委会经认真讨论后予以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

 

该案的依法改判,体现了对当前社会上活动猖獗、严重危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犯罪的严厉打击,有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效锻炼提升了许昌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文章来源网络,我们重在分享,所有文字和图片均从网络转载,对文中陈述内容和观点均保持中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许昌检察院抗诉““爱生活融E购””特大..案量刑畸轻!18人改判

许昌检察院抗诉““爱生活融E购””特大..案量刑畸轻!18人改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