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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尊重患者选择,还是家属意愿

时间:2023-07-15 08:38:22 栏目:养生

案例描述

患者李刚,男,59岁,因肺癌晚期伴淋巴结转移住院,住院后不久便开始服用吗啡缓释片缓解病痛。他对自己的病情非常了解,在一次查房中,他对自己的主管医生说:“如果肿瘤已到晚期,不要告诉我任何关于我将要死亡的消息,让我舒适即可,也不要做过多抢救。”随后,他把这些想法立下字据交给医生。

一个多月后,李刚病情突然恶化,医生根据他立的字据,没有给他使用呼吸机等抢救措施,只给予他能够减轻疼痛的药物。但家属觉得李刚还年轻,希望能尽量延长他的生命,并强烈要求使用一切可用的手段,埋怨医生见死不救,没有医德。

此时,李刚已经神志不清,面对家属违背患者意愿的要求,医生该何去何从?


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为:尊重(自主)、不伤害、有利和公正。依据尊重原则,李刚有权参与治疗方案的制定,医生应尊重他的自主选择,但家属的意愿却和李刚的想法相悖,这让医生陷入伦理困境。

在医疗活动中,医方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第一,诊断治疗的义务。第二,为患者解除痛苦的义务。第三,解释说明的义务,即医生有义务向患者和家属说明病情、诊断、治疗和预后等相关情况。在本案例中,医生履行了“诊断治疗的义务”,在李刚被病痛折磨时,及时给予对症治疗,履行了“解除痛苦的义务”。李刚病情突然恶化后,医生尊重他的意愿,没有进行过多的抢救和治疗,对维护李刚的自主权和节省医疗资源均是有益的。医生的做法之所以会遭到家属的质疑,是因为没有提前和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并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做到充分告知,获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尽量让家属和患者的意愿达成一致。医生与李刚建立了基本信任关系,但却忽视了与其家属建立信任关系的重要性。

对于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沟通模式,伦理学提出三种主要观点:第一种,家长式观点。该观点认为,医务人员掌握很多医学知识,受过长期和专门的训练,有资格确定哪种治疗方式对患者及其家属最为有利,医务人员对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承担起父母般的职责。第二种,自主式观点。该观点认为,患者对于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拥有绝对权利,可以拒绝医务人员的一切建议。第三种,协作式观点。该观点主张采取一种团队协作的治疗方法,患者及其家属是这支协作队伍的主要成员,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及家属通力协作,为他们的最大利益而努力。

本案例中,医生实际上采用了家长式观点,认为患者不管怎样抢救都会死去,应该尽可能让他舒适、愉快地度过最后时光。但医生忽视了患者家属的感受,在医患沟通方面考虑欠周全。医生应充分考虑患者家属的精神状态、心理承受能力、文化水平等,以不伤害为原则,以委婉的真实告知得到患者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帮助家属适应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死亡,缩短悲伤过程,减轻悲痛,从而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

良好的医患关系应该建立在医生、患者、家属对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清醒认识和严格遵守的基础上。医生、患者、家属之间如果能够形成基本的信任,针对病情及治疗方案,事前进行充分沟通,互相尊重理解,医患矛盾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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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吴世彩

编辑:杨真宇 张昊华 

校对:马杨

审核:管仲瑶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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