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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如何征收个税?税局明确了!以后按这个来!

时间:2020-09-29 02:42:04 栏目:职场

为贯彻落实点窜后的《..小我所得税法》,财务部 税务总局对小我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赔偿金若何征收小我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跟尾进行了划定,你知道具体较量方式有什么转变吗?


政策依据


(一)新政策


《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我所得税法点窜后有关优惠政策跟尾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


小我与用人单元单子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赔偿收入(包罗用人单元单子发放的经济赔偿金、生活津贴费和其他津贴费),在本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门,免征小我所得税;跨越3倍数额的部门,不并入昔时综合所得,零丁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较量纳税。


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起


(二)原政策


1.《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我与用人单元单子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赔偿收入征免小我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小我因与用人单元单子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赔偿收入(包罗用人单元单子发放的经济赔偿金、生活津贴费和其他津贴费用),其收入在本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门,免征小我所得税;跨越的部门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我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赔偿金征收小我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划定,较量征收小我所得税。


2.《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我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赔偿金征收小我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第二条:以小我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赔偿收入,除以小我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小我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律例定较量缴纳小我所得税。小我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较量,跨越12年的按12较量。


举例解说


某单元单子与员工甲、乙二人解除劳动合同,并离别在2018年12月、2019年1月向甲、乙二人支出经济赔偿金50万元,我们来剖析一下两人小我所得税的较量缴纳情形。(假设甲乙两人在该单元单子工作年限数均为5年,2017、2018年本地的月平均工资均为7132元)。

(一)甲于2018年12月取得去职赔偿金50万

免税收入:

7132*12*3=256752

甲在该单元单子实际工作年数5年,假设2018年12月起尚未在其他单元单子就职,减除费用为5000*5=25000;

应纳税所得额:

500000-256752-25000=243248-25000=231752;

应纳税所得额除以工作年限数,适用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

应纳税额:

(231752/5*30%-4410)*5=9495.12*5=47475.60


(二)乙于2019年1月取得去职赔偿金50万:

免税收入:

7132*12*3=256752;

应纳税所得额:

500000-256752=243248;

该笔收入不并入昔时综合所得,零丁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应纳税额:

243248*20%-16920=31729.60;



国度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0年度小我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尺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起原:国度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凭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元单子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2019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元单子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757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646元(四舍五入取整数)。现对我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赔偿收入免征小我所得税尺度、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小我所得税税前扣除尺度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凭据《关于小我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跟尾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划定,“小我与用人单元单子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赔偿收入(包罗用人单元单子发放的经济赔偿金、生活津贴费和其他津贴费),在本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门,免征小我所得税”。我市小我与用人单元单子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赔偿收入的免税尺度调整为383271元(含本数),跨越的部门,按照《关于小我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跟尾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划定较量征收小我所得税。


二、凭据《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根基养老保险费根基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小我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划定,单元单子和小我离别在不跨越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许可在小我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元单子和职工小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跨越31938元(10646元×3倍),跨越上述划定比例或尺度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跨越部门并入小我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小我所得税。


三、凭据《财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小我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划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小我缴费部门,在不跨越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尺度内的部门,暂从小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跨越31938元(10646元×3倍),跨越划定尺度缴付的缴费部门,应并入小我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小我所得税。


 上述尺度调整自2020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国度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8日

仅供进修交流之用,版权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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